【圆明网】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法轮功学员索正琳女士被非法关押在黔南州女子看守所一年多,二零一七年五月下旬被非法开庭,目前得知被非法判刑三年。索正琳本人已上诉到都匀市中级法院。
索正琳女士本是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因散发真相资料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失去教师工作,在贵州省女子监狱(羊艾监狱)被迫害二年,导致一条腿残疾。
二零一六年四月,索正琳女士贴真相不干胶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黔南州公安局女子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亲友帮助请的省外律师见到索正琳的办案人——独山法院刑庭的白贤荣(副庭长)时,白贤荣告诉律师已判刑三年。律师当场提出:重新开庭。在律师力争后,法院方答应要求。但是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下旬开庭后,还是非法判了三年刑。
索正琳女士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零两个月,不仅没见过自己的任何一个亲人,连亲生儿子都不敢过问母亲的事,只有友人给她在看守所上点钱。
索正琳(索正明)女士,一九六三年生,毕业于独山师范学校,家住独山县教师新村。索正琳原分配在麻万某小学任教,三十岁出头时就一身的病痛,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等一身病痛几成残废。为了不拖累丈夫,她主动提出与丈夫分手,独自带着幼小的儿子,拖着满身疾病身子,还要上班,艰难度日。后被调来城区春场小学当教师,一边教学一边治病,对学校事业兢兢业业,是学校骨干,但一身的病痛却使她吃住难行。
一九九八年在好心人的介绍下,索正琳女士开始炼法轮功,不到几个月,一身病痛全部消失,从此感悟到了大法的神奇。本来就善解人意的她,学大法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后,更能为他人着想,而体现在她的为人处世和教书育人中。
为了向世人弘扬这万古机缘的法轮功,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索正琳女士在独山县兔场奎文阁(旅游景点)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后,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两年间,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女子监狱(羊艾监狱)。索正琳的教师工作,从二零零六年十月开始被开除。
索正琳的身体状况,从二零零八年十月离开监狱前就发现一支腿疼痛难忍,当乘坐监狱的车回家下车时,这条腿又被扭伤的很严重,而且导致残疾,要找工作很难。索正琳的母亲年迈,又远在偏远山区;唯一的儿子虽已成人,在外省打工,可是怕受牵连迫害,也不敢与母亲联系。
二零零八年十月到二零一六年四月,索正琳靠跟人做钟点工(做饭、打扫卫生等)每月六、七百元维持生存。索正琳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上九点半左右去北集菜市场买菜回来,走到菜市场路口被“610”和国保大队两名警察拦截绑架到县公安局,强逼迫采血、盖手印、写三书迫害。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
黔南州公安局局长:王志军
黔南州公安局局长室:0854-8222215,副局长:0854-8225502
副局长:0854-8246812
副局长:0854-8246813
办公室:0854-8222215
一科:0854-8222047
政治处:0854-8222536
黔南州公安局女子看守所:地址,都匀市桐洲路,电话:0854-8222536
黔南州独山县法院刑庭:白贤荣(副庭长)
黔南州独山县公安局公安韦梁海 (办案人),电话:13638941998
黔南州独山县国保大队黄建民(明)(办案人),电话:1398506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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